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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升本机构不给退费怎么办

来源:继续教育 2023-08-05 19:09:44 点击数:

详情介绍

近年来,“考公考编”,“专升本”等重要考试的教育培训机构办的风生水起,这些机构往往会通过“报名包过,不过全额退费”的宣传语来吸引学生报名培训班,而考试不过是否真的会退费,只有几个月之后考试结束才能知道,这种情况下,消费者的权益保护就是一件需要重视的事情。那么,如果机构因为各种原因不予退费,消费者该如何进行维权呢?

相关案例

姚某于2020年3月报名某公司的新公考铂金班,在与该公司签订了《xx教育“新公考铂金班”招生协议书》后,姚某在微信上交纳了3980元的学费,之后于同年5月与该公司签订《xx教育密训协议书》,从铂金班升级为报名密训协议班,并且又交纳了11820元的学费,在报名过程中,班主任在微信上承诺:考试没通过可以退还除却500元学杂费以外的全部费用。

姚某经培训之后参加考试但未能通过。在后续学习过程中发现培训班的班主任与学管未及时分配课程与学习计划,课程质量也不达标,甚至该公司的公众号名称和老师的微信名称同时进行了修改,因此姚某提出退款申请,但该公司并未退款,故姚某将该公司诉至法院。

法院经审理查明,双方签订的教育培训合同是有效的,但在原告姚某依约交费履行合同的前提下,被告公司未能依约提供相应的培训服务,已经构成违约,并且被告公司已经停止实际运营,因此法院认为双方之间的教育培训合同应当予以解除,并且被告应当返还原告除去学杂费后的培训费15300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第四款,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文启律师说法

本案中,原告与被告关于教育培训合同的签订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亦不存在其他导致合同无效的情形,故双方签订的合同是合法有效的。这类教育培训合同的内容一般会约定一方负责交纳培训费,另一方则负责提供培训服务,并且培训方最终要为被培训方达到通过考试的目的,而在本案中,原告经培训后并没有通过考试,之后被告方甚至停止了实际运营,无法再为原告方提供培训服务,更加无法为原告达到通过公务员考试的学习目的,因此法院认为双方之间的教育培训合同应当予以解除,同时因为被告方承诺过可以退还除却学杂费的一切费用,故法院裁判被告应当返还培训费15300元。

文启律师建议

在与培训机构签订合同之前,我们一定要仔细阅读合同上的条款,尤其是针对付款、退费等金钱往来的规定,同时也要明确合同中对违约责任是如何约定的,假如真的遇到机构拒绝退款的情况,我们可以带着相关证据去当地消费者保护协会或工商部门进行投诉,投诉不成,最终还可以用去法院起诉的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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